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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社会化”:概念、类型与主体辨析
引用本文:李俏,王建华.现代化进程中的“农业社会化”:概念、类型与主体辨析[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
作者姓名:李俏  王建华
作者单位:江南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JUSRP1062);江南大学自主科研计划重点项目(JUSRP51325A);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BK2012126)
摘    要:农业社会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演进过程,在中国大致经历了农户兼业化、农业商品化、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四个阶段。目前,中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主要由政府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龙头企业、科研教育单位、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四类供给主体构成,它们在体系中分别发挥着目标导向、经济适应、社会整合和模式维持的作用。为促进体系功能的优化,应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开发利用农村社区层面的资源对服务机制进行创新。

关 键 词:农业社会化  农村公共服务  社会化服务  农业  农村  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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