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财产权的实现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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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勇周丽.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农村宅基地财产权的实现路径[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4):6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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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周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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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3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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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AHSKQ2019D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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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推进农民市民化进程是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点和难点。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将有利于推进农业人口转移进城。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农民的宅基地权能并不完整,难以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因此,农民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宅基地财产权的根本点是改革现行宅基地制度,赋予农民完整的财产权,促进宅基地使用权放活流动,真正实现农民土地的财产功能。在“三权分置”视阈下,一方面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让农民吃上宅基地资格权这颗“定心丸”;另一方面通过建立宅基地流转机制,推进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市场化,加快放活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促进农民在市民化进程中实现其宅基地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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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市民化 宅基地财产权 宅基地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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