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管理学
劳动科学
民族学
人才学
人口学
社会科学丛书、文集、连续性出版物
社会科学教育与普及
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论
社会学
统计学
学报及综合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杞方言黎族“不落夫家”习惯法的新阐释
作者单位:
;1.吉林财经大学法学院;2.海南大学法学院
摘 要:
杞方言黎族传统上妻子结婚后就回到娘家,一直要到怀孕临产才落夫家。这期间夫妻无同居义务,无忠实义务,无固定家庭住所的选择权。学者们对"不落夫家"的看法不一,包括"母系制度遗留说"、"性自由说"、"劳动力补偿说"以及"恋母惧嫁说"等,主要从女性地位、经济、个人情感的视角来解释这一现象,而没有从婚姻的本质来考虑问题,因此多有偏颇。这种习惯法的主要社会功能有三:一是丈夫考察妻子是否有生育的能力;二是妻子控制生育,考察丈夫;三是妻子为自己将来的养老做准备。
关 键 词:
杞方言黎族
不落夫家
习惯法
生育
养老
婚姻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