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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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光,步雷.论和谐[J].山东社会科学,2002,3(3):8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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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光 步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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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财政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山东,济南,25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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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和终极追求就是实现社会的全面和谐。和谐 ,是特定主体对特定系统内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着的各个子系统均能良好生存和良性发展状态所作的肯定性价值判断 ,是矛盾同一性在人类社会的最高表现形式。基于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 ,树立正确的和谐观念对高举社会主义旗帜的当代中国具有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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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 价值 矛盾 |
文章编号: | 1003-4145[2002]03-008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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