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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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丽.中国立法过程中的非正式规则[J].战略与管理,2001(5):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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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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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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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引言在西方的政治传统中,立法始终是政治剧场中最尖刻、最有分量和挑战性的角色。而此种意义上的立法理念于中国社会几乎完全是异质的东西,近代以来、更确切地说,自清末新政以来的立法实践尤添了诸多混乱。1949年国民党法制体系彻底崩溃,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现代立法理念和实践遭到拒斥,剩下的只能依靠政党的政治影响力和意识形态重建新的立法制度。从一开始,当代中国的立法就不得不依赖中国共产党的看护,服从党的权威是不争的事实。“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也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首先表征了党作为法律乃至法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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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共产党 国务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人格化因素 中国 立法 非正式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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