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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8月27日,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就粮食产量数据问题复函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局.内容如下:为避免一门多数和做到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研究决定,今后有关全国及省级粮食产量数据应以抽样调查数为准,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可作为内部参考数.今年的早稻产量和以后的粮食产量均以抽样调查数对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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