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也是公共关系构成的必备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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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道平.互动:也是公共关系构成的必备要素[J].公关世界,2008(5):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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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道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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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关界过去长期将“社会组织”、“公众”、“媒介”作为公共关系的构造要素,经过深入的研究,我们发现,将“社会组织”、“公众”列为公关构造要素是没有疑义的,他们分别是构成公共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把“媒介”作为公共关系主体与客体相互联系的构造要素,是有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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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关系 主体与客体 社会组织 “主体” 构造 公关 公众 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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