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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心理基础
引用本文:李培才.论我国法律信仰形成的法律心理基础[J].理论界,2006(2):160-161.
作者姓名:李培才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法律信仰主要有两种:法律虚无主义与法律至上主义。在社会治理结构中,人治与法治是最基本的治理模式。然而,在一定的社会中,人治与法治地位与作用的不同,人们的法律心理也就不同,以不同的法律心理为基础,形成不同的法律信仰。在我国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完成法律信仰从法律虚无主义走向法律至上主义,首先必须完成法律心理的基础转换。

关 键 词:法律心理  法律信仰  法律虚无主义  法律至上主义
文章编号:1003-6547(2006)02-01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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