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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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苑利.进一步深化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认识[J].河南社会科学,2008(1):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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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苑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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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10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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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在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概念时,至少应准确把握住以下几个要素:第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不是由阶级或阶层决定的,而是以掌握传统知识、传统技能与传统技艺的多寡决定的;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是历史的产物,但同时又必须以活态的方式传承至今;第三,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具有重要的历史认识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第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分布在民间文学、表演艺术、传统工艺、传统节日、传统仪式、生产知识、生活知识及文化空间八大方面。而那些与此有关的各种"工具"、"实物"、"制成品"即或对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特殊意义,也不能视之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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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物质文化遗产 基本要素 释义 |
文章编号: | 1007-905X(2008)01-0014-13 |
修稿时间: | 2007年11月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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