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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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春兰,徐志强.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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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春兰 徐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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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广东东莞,523808 2.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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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关系“不法”是指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的法律后果和效力状态.超龄劳动关系虽不合法,但并未丧失“从属劳动”的实质特征.基于社会法的“扶权”理念,劳动法应当彰显其社会保障的法益功能,正确处理好超龄劳动关系的可受保障性问题.规制劳动关系“不法”的法律思路是:应当汲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分意义;劳动关系应当与社会保障关系“有限脱钩”;应采取“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逻辑顺序来认识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对劳动关系进行多层次、不同标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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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关系 “不法” 劳动者 超龄劳动 用工事实 法律规制 |
On the “non-legitimacy” of over-age labor relation and It’ legal regu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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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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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Labor relation Non-legitimacy Worker Over-age labor Employment facts legal regu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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