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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
引用本文:景春兰,徐志强.超龄劳动关系之“不法”及其法律规制[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
作者姓名:景春兰  徐志强
作者单位:1. 东莞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广东东莞,523808
2.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摘    要:劳动关系“不法”是指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时的法律后果和效力状态.超龄劳动关系虽不合法,但并未丧失“从属劳动”的实质特征.基于社会法的“扶权”理念,劳动法应当彰显其社会保障的法益功能,正确处理好超龄劳动关系的可受保障性问题.规制劳动关系“不法”的法律思路是:应当汲取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区分意义;劳动关系应当与社会保障关系“有限脱钩”;应采取“用工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用人单位”的逻辑顺序来认识劳动关系的主体;应当对劳动关系进行多层次、不同标准的保护.

关 键 词:劳动关系  “不法”  劳动者  超龄劳动  用工事实  法律规制

On the “non-legitimacy” of over-age labor relation and It’ legal regulation
Abstract:
Keywords:Labor relation  Non-legitimacy  Worker  Over-age labor  Employment facts  legal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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