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明代会试以专经取士,士子须从“五经”中选考一经,称为“本经”。景泰以后,朝廷规定会试同考官应遵循“阅本经”规则,即自身专经与所阅试卷相合,其原因是同考官对本经最为熟习,故要求“阅本经”以保证科举专业性。但会试同考主要由翰林官充任,候选范围本就狭窄,兼顾“阅本经”规则使得同考人选及分房趋于固定。随着相关信息的流通和传递,部分士子得以揣摩出同考官人选,进而与其提前建立联系,导致了明代中后期几次重大科场弊案。针对这一弊端,明朝在保证专业性的前提下采取部分调阅等措施,以维护科举公平性,但遭到士子抵制。清朝统治者在实践过程中逐渐取消“阅本经”规则,并最终在乾隆年间采取“五经并试”,最大程度实现了科举制度专业性与公平性的统一。“阅本经”的利弊存废体现了明清社会对完善科举制度的不懈追求,也反映出在信息不充分流通的条件下兼顾专业性与公平性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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