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新规定"可以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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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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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今年初,在某市召开的"双先"表彰大会上,该市市委书记宣布任用干部"新规定":"招商引资三千万元,可以任命当公务员;镇委书记、镇长的家属,没有工作的,安排到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工作",等等。这些任用干部"新规定"一公布,舆论一片哗然。 其实,该市任用干部的"新规定"还有许多,诸如企业负责人(包括乡镇企业人员)可以到党政机关任职;乡镇可以配备乡镇长助理,人员性质不限;副科级干部可以享受正科级待遇,科级干部可以享受副处级待遇,等等。该市乡镇干部严重超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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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乡镇长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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