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随着生产性方式保护的开展,传承主体的保护意识和文化自觉意识有所增强,相关企业获得了较明显的经济效益,其生存条件也得到改善,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得到进一步重视,参与者的转型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市场开拓有新进展,在生产过程中适当的机械化有利于非遗的保护;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保护对象有待进一步厘清,现代化生产对传统工艺有明显的冲击,原材料危机开始显现,优秀人才断层严重,政府缺乏具体有效措施,支持力度不够。尽管如此,无论从传统手工技艺类"非遗"的内在属性,还是其外在所处的生存现状,生产性保护都值得提倡;但是,生产性保护并不等同于产业化,并且需要妥善处理本真性、整体性、传承与创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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