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履职的困境、定位与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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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计 张卫彬 廖嘉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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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 安徽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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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SK2020ZD008);;安徽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基金创新项目(ACYC2022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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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美药业事件的发生,暴露了独立董事履职方面的弊端。社会和学术界都认为,应对独立董事的职能与责任进行重新界定和改革。独立董事不应承担参与公司决策以及监督上市公司共享收益的职能,其制度目标在于监督并制止控制权人谋取私有收益。对于未勤勉履职的独立董事,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认定责任,适用有限连带责任确定赔偿数额,并根据独立董事的专业不同设置差异化责任,从而体现独立董事制度在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方面的应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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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独立董事 监督职能 私有收益 有限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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