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免税立法与税收公平的归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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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铖钢.房产免税立法与税收公平的归位[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102-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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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铖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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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生教育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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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4AFX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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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房产税法律制度的改革折射的是社会演进与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经济发展加剧了社会成员间资源占有的不公平,但是房产税法律制度的发展却并没有弥合资源分配的不公平,反而在多元利益的指导下出现了三种维度的不公平: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不公平、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不公平以及居住者和投机者之间的不公平。刚性的税法常常为社会、经济所不融,免税的设计恰好可以弥补税法柔性的不足,在确保财政收入的情况下兼顾社会公平的维护,这也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税法变革的秩序要求。房产税法律制度的变革应以量能课征为依据,以税收中性为准绳,区分房产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达成税收公平的改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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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地产 房产税 税收立法 免税 法律制度 税收公平 |
收稿时间: | 2015/11/4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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