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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代西北地区的田赋与积弊陋规
引用本文:向达之.论近代西北地区的田赋与积弊陋规[J].兰州学刊,1991(3).
作者姓名:向达之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科院历史所
摘    要:近代中国西北地区,无论甘、宁、青、新诸地,其地方军政所费来源,在清季有二:其一为内地国家各关之额拨协饷,二为地方田赋。民国以降,协饷全停,西北地方财政收入,最主要来源唯靠田赋。西北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农业主导地位,决定人民只有靠业农耕田谋生,而政府官吏则更主要依靠田赋维持,“协饷”停解之后就更是如此。于是田赋与田赋俱生之积弊、陋规,虽所来有自,但进入近代以后,在西北特殊的历史条件下,田赋之外,积弊、陋规为祸日烈;本世纪三、四十年代后西北农村社会经济最终全面崩溃,其深刻根源正在于此。由于甘肃的农业土地在西北总量中比例最大,故我们的观察研究权以甘肃实例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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