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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李斯特的“情感论”音乐美学观
作者姓名:姜楠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艺术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中国美育话语体系构建研究”(16ZDA110);;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山东高校美育现状调查与研究”(16CJYJ09)阶段性成果;
摘    要:
李斯特的"情感论"音乐美学所强调的情感并非普通意义上的一般情感,而是活生生的带有浓烈生命色彩的具体化情感。李斯特认为纯器乐在表达具体化情感方面有所欠缺,而标题音乐由于引入了文学因素,从而使得纯器乐中一般化、抽象化的情感转换为具体的个性情感,具有更为动人的力量。李斯特的观念与黑格尔的思想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在这种联系的表象之下,二者又有着明显的区别:黑格尔是在感性与理性相统一的前提下倡导音乐的情感本质,而李斯特则是完全将音乐的情感本质与理性对立起来,在二者的矛盾性中抬升情感在音乐中的地位。李斯特的观念与汉斯立克的思想之间有着鲜明的理论对立,但在这种对立的表象之下,二者又有着一致的理论趋向:他们都是以确立音乐艺术的自足与独立为最终目的,并且都有着鲜明的现代人学指向。因此,李斯特的情感论音乐美学充满了复杂性与矛盾性:他热情洋溢地宣扬音乐的情感本质,同时也热烈地为音乐自律与艺术自律呐喊。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自律论"或"他律论"为依据来评判其思想;同时,也正是这种理论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使得他的思想成为西方音乐美学观念历史转换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理论节点。

关 键 词:情感论音乐美学  黑格尔  汉斯立克  他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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