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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达认罪始末
引用本文:马克昌.陈伯达认罪始末[J].领导文萃,2007(9):73-77.
作者姓名:马克昌
摘    要:1980年11月13日下午,陈伯达聘请的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甘雨霈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傅志人,来到复兴医院会见被告人陈伯达。他因病离开秦城监狱在这里治疗,住在医院主楼东北不远的三层小楼里。陈伯达时年76岁,身高1.60米左右.体态较胖,鬓发灰白,一副黑框眼镜遮住一对小眼睛,目光迟滞:一口纯粹的福建方言,与律师交谈需配有翻译。

关 键 词:陈伯达  北京市律师协会  认罪  北京大学  秦城监狱  福建方言  秘书长  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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