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社会责任之辩——兼论企业社会责任的异质性与阶段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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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春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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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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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L10DFX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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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社会责任是在没有进行行业区分的前提下提出的兼具总括性与原则性的泛化概念,不同行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应有不同的社会责任重点。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区分为基本社会责任与其他社会责任两类。基本社会责任与其他社会责任间在相互包容的同时,还呈现出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逻辑特征。因势而异地选择不同阶段的企业社会责任建设重点,是解决上述矛盾的可行之策。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阶段决定了全面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是目前我国金融企业首要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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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企业 社会责任 阶段差异 金融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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