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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意思自治在侵权冲突法中的现代发展——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之相关规定
引用本文:贺琼琼.论意思自治在侵权冲突法中的现代发展——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之相关规定[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130-134.
作者姓名:贺琼琼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2009q005)
摘    要:意思自治是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但其发展绝不仅限于该领域。随着侵权法向着私法本质的回归,以及侵权冲突法规则从僵化走向灵活,意思自治原则在侵权领域中的发展正呈现逐渐扩大的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不仅取消了法院地法的限制,而且将其视为侵权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该做法体现了对当事人私权的更加尊重,也符合国际私法的价值追求。尽管如此,相关规定仍有待完善,欧盟对事前选择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

关 键 词:侵权  法律适用  意思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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