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表面上看齐美尔和布迪厄在很多地方都迥然不同,但是他们的研究涉及过很多相同的主题,正是在对这些共同主题大相径庭的阐释中,二人思想要义的核心区别才鲜明显露。本文比较了齐美尔和布迪厄有关创造如何发生的论述,布迪厄认为惯习、资本、场域等社会结构因素是个体创造得以发生的决定性因素,而齐美尔则主张创造是创造者个性的表达,尽管这一表达需要符合创造物领域的客观法则。二人对创造发生路径的不同解释又源自他们对个性、惯习、生命、实践和文化等概念的理解差异,布迪厄视个性和文化为社会要素特别是惯习的产物,而齐美尔承认个性在本体论上的差异,将文化看成个体主导的、主体和客体间的融合过程。这些差异使得二人在生命和实践观念上的相似之处变得无足轻重。究其根本,这些差异跟二人在投入和超脱上的不同取向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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