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本质的认识论探讨(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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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雪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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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1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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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久以来 ,关于“法律本质是什么”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息。虽然近 2 0年来 ,有一、两种本质理论一直占据着法学界的“统治”地位 ,但这主要是由于意识形态和思维方式的原因所造成的 ,而并非有学理上的充足依据。本论文对几种重要的法律本质观进行了介绍、梳理和评论 ,作者并站在一个与先前考察这一问题的人们不同的立场上 ,追溯了西方哲学上人们对“本质”的探究历史 ,阐明了法律本质应有的内涵。作者又对法律本质的认识历史作了反向的考察 ,进而站在“法律本质”外部的立场上 ,得出结论 ;法律的本质由于人们认识的时代性和人类认识的无限性 ,因而是不能穷尽的。作者最后阐明 ,法律本质之有无以及若有则应是什么的问题不在“纯粹理性”的界限以内 ,而应归入于信仰的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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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本质 法律本质 认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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