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型公共项目监管及监管主体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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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花,王元明.论大型公共项目监管及监管主体的完善[J].科学咨询,2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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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花 王元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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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天津商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天津,30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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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型公共项目具有复杂性、公共性等特点,突出公共利益,必须对其进行监管.广义的监管具有主体多样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应将项目的利益相关者均纳入监管主体范畴,形成政府、市场主体、社会力量相结合的监管力量,在完善监管主体的基础上进行大型公共项目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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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项目 大型公共项目 监管 公共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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