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法用——关于“以德治国”及德、法关系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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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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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浙江工程学院教授,杭州 31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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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拟就“以德治国”的内涵以及德与法的关系作些粗浅的探讨。一、传统“德治”理论的内涵与积极作用无庸讳言 ,“德治”主张是历代儒家所提倡的政治理想。如孔子就明确主张实行“德治” ,提出了“为政以德”、“修德以安民”、“道 (导 )之以德 ,齐之以礼”等思想主张 ,要求统治者既要谨修官德 ,又要以道德为主导、以礼义相配合来教育人民。孟子则进一步提出了“民贵君轻”、“得民心者得天下”的思想 ,主张实行“以德服人”的王道和“爱人”、“保民”的“仁政”。汉代的董仲舒主张“王者用德不用刑” ,历代大儒如张载、程颢、程颐、朱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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