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法制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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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业宏,黄嫒媛.论我国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法制的完善[J].江汉论坛,2003(10):9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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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业宏 黄嫒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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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2.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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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引进外资创立外商投资创业企业是推动我国风险投资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现行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法制不够完善,制约了该项事业的顺利开展,主要表现在风险投资基本法缺乏、专门立法层次太低且内容不够合理、缺乏税收优惠鼓励、相关法规之间多有冲突、金融监管法制不完善等。我们必须加快制定《风险投资法》和设计内容比较合理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法》,颁布对内外资统一实行的《鼓励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条例》,协调相关法规,完善金融监管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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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风险投资 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 高新技术产业 |
文章编号: | 1003-854X(2003)10-009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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