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探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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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世良.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探微[J].社会科学研究,2006(6):8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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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世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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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航空运输管理学院,四川广汉 618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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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国际航空私法的核心内容之一。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对华沙体系的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和归责原则作了新的构架,有意舒缓了普通法系国家主要是美国由来已久的华沙公约是否创设诉因之辩,而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对航空运输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均持之有据,并通过法院判例反映出来。《蒙特利尔公约》于2005年7月在我国生效之后,我国面临此类问题的立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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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航空运输承运人 蒙特利尔公约 责任竞合 普通法系 大陆法系 |
文章编号: | 1000-4769(2006)06-008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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