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清单编制”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为各缔约国规定的义务,也是在地方、国家和国际层面实施《公约》的基线行动。自2005年3月在巴黎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编制专家会议”以来,《公约》秘书处多管齐下,从组织区域或次区域研讨会到举办“培训师培训”工作坊,从开展试点项目到推荐示范性个案,积极探索国家层面和学科间不同的清单编制方法和方案。与此同时,相关缔约国也在清单编制及其体系化的长期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本地案例和操作经验,包括中国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遵循《公约》精神——“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2011年1月,秘书处为推进“全球能力建设计划”建立了《公约》培训师网络,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与清单编制》[1]小手册在内的“《公约》工具包”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在线发布。2015年11月,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的要求,秘书处开始着手为各缔约国实施《公约》编写专门针对清单编制的原则性说明文件。2017年10月,基于实施《公约》的前十年积累的经验、案例乃至问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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