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1952年8月7日我国政府统计机构成立,到1983年12月8日《统计法》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予以公布。30年间,党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主要有四项:1953年1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充实统计机构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奠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统计机构和统计制度的基础,为新中国统计工作提供了组织制度保证。1962年4月4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正确解决了统计工作的管理体制、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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