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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区域水污染立法协同治理机制探析
引用本文:宋佳宁,王耀华.京津冀区域水污染立法协同治理机制探析[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43(1):45-51.
作者姓名:宋佳宁  王耀华
作者单位: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天津300387
基金项目:天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京津冀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法律模式现状、问题、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一直以来,京津冀区域水污染治理问题备受关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以来,域内水污染状况虽有好转,但仍存在治理成效缓慢、无长足进步等问题.区域协同治理是解决京津冀区域水污染问题的良方.然而,区域内相关立法协同机制的缺失严重影响着协同治理的实施效果.因此,京津冀区域应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地方立法协同,逐步建立统一的排污标准,健全区域内水污染协同立法体系,最终构建完善的域内水污染立法协同机制.

关 键 词:京津冀  水污染  协同治理  立法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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