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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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桑俊.导言[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4(6):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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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桑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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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江大学人文与新媒体学院,湖北荆州434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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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6年以来,我国确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制度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制度,形成了保存、记录、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探索性、多维性的保护方法.至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系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已基本完成.如果说2006~2011年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现了制度化建设,那么,自2012年以来,则主要在传承实践方面进行重要探索.值得一提的是,生产性保护方法、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传承实践方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与理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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