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协议:典型的预约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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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文献.大学生就业协议:典型的预约合同[J].中国劳动,2005(1):4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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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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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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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去年3 月,大学毕业生王某与北京某公司、学校三方签订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约定王某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做好接收工作,学校审核列入就业计划,并负责办理派遣手续。同时约定王某进入公司第一年为见习期,服务期为3 年,未按规定完成服务期,每相差一年支付1 万元违约金,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双方权利义务依报到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7 月1 0 日,某公司与王某签订期限3 年的劳动合同,并规定了3 个月的试用期。不久,王某认为自己不适宜在该公司工作,于8 月中旬提出辞职申请。公司扣留了他的档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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