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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一及”非“鲁之常”说
引用本文:李衡眉,梁方健.“一继一及”非“鲁之常”说[J].齐鲁学刊,1999(6).
作者姓名:李衡眉  梁方健
作者单位:烟台师范学院历史!山东省烟台市,264025,烟台师范学院历史!山东省烟台市,264025
摘    要:《史记·鲁世家》中的记鲁庄公弟叔牙之言回:"一继一及,鲁之常也。"不少学者道认为"一继一及"便是鲁国乃至当时普遍的继承制度。其实,那只不过是鲁国国君继承谱系的表面现象,是叔牙企图使其同母兄弟继位的一个借口。当时实行的制度以"摘长子继承制"为原则,从而按"择贤"、"立长"、"以人"等方式进行的选择继承制。

关 键 词:鲁国  继承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  一继一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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