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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特征、归责及对策研究——以118起案件的裁判文书为样本
作者姓名:朱麒瑞  徐凤
作者单位:(1.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2. 武汉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湖北武汉430080)
基金项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9TYC001)
摘    要:幼儿园体育活动伤害问题“紧箍”着幼儿园体教融合的深入推进。运用文献资料、案例分析和统计分析方法,以新近118起案件的裁判文书为样本,对幼儿园体育活动伤害事故的特征、法律归责及防治对策进行研究,以期助力幼儿园体育健康教育的长远发展。研究表明:幼儿园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具有活动内容的丰富性、过错的过失性、原因的综合性、负伤致残的高发性、牵涉利益的多元性等鲜明特征;幼儿园对其学生负有严苛的法定职责,过错推定原则为一般归责原则;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统筹资源,落实做好规划体育场地设施并力保其处于安全状态,完善健康检查并做好更新记录,恪尽幼儿园教师职责,引导家长协同配合幼儿园安全教育,推广幼儿园责任保险制度并促其法定化,研制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晰幼儿园享有一定的追责权,增强幼儿自如应对风险的能力等对治方策。

关 键 词:幼儿园体育活动  伤害事故  体教融合  裁判文书  《民法典》
收稿时间:2021/1/19 0:00:00
修稿时间:2021/3/6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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