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关于在成都等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在成都等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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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业强省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省工业园区内企业建立“自我调节、平等协商、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关系双方实现双赢”的协调劳动关系机制.促进我省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在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资阳市、自贡市、乐山市、广元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推行。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在成都等市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意见》转发你们,请各试点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其他市(州)也应积极做好开展创建活动的准备工作,争取尽早开展创建工作。[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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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劳动关系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工业园区 成都市 劳动保障厅 劳动关系机制 |
文章编号: | 23964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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