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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季同与谅山事变责任交涉期间的一个细节
引用本文:韩琴.陈季同与谅山事变责任交涉期间的一个细节[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26(5):96-99.
作者姓名:韩琴
作者单位:闽江学院历史学系,福建福州,350108
摘    要:《中法简明条款》签署后,李鸿章托福禄诺把该条约的复制本带回转交清驻法使馆。福禄诺抵达巴黎之前,“谅山事变”发生。在责任交涉中,茹费理内阁利用条约中文本的误译进行“谙法玩法”。茹费理担心清驻法使馆看出“为准的”条约法文本的“预备”性质,揭穿其“谙法玩法”,便扣留了福禄诺带回的、本应立即交还清驻法使馆的《中法简明条款》文本复制本。陈季同在福禄诺回巴黎后的第一时间段可能看到了条约文本,并看出了其中的蹊跷。但是,出自对李鸿章的忠诚和切身利益的考虑,陈季同没有挺身而出揭发条约中文本的误译并进而揭穿茹费理内阁“谙法玩法”的阴谋。

关 键 词:陈季同  《中法简明条款》文本  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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