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季同与谅山事变责任交涉期间的一个细节 |
| |
引用本文: | 韩琴.陈季同与谅山事变责任交涉期间的一个细节[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8,26(5):96-99. |
| |
作者姓名: | 韩琴 |
| |
作者单位: | 闽江学院历史学系,福建福州,350108 |
| |
摘 要: | 《中法简明条款》签署后,李鸿章托福禄诺把该条约的复制本带回转交清驻法使馆。福禄诺抵达巴黎之前,“谅山事变”发生。在责任交涉中,茹费理内阁利用条约中文本的误译进行“谙法玩法”。茹费理担心清驻法使馆看出“为准的”条约法文本的“预备”性质,揭穿其“谙法玩法”,便扣留了福禄诺带回的、本应立即交还清驻法使馆的《中法简明条款》文本复制本。陈季同在福禄诺回巴黎后的第一时间段可能看到了条约文本,并看出了其中的蹊跷。但是,出自对李鸿章的忠诚和切身利益的考虑,陈季同没有挺身而出揭发条约中文本的误译并进而揭穿茹费理内阁“谙法玩法”的阴谋。
|
关 键 词: | 陈季同 《中法简明条款》文本 李鸿章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