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竹、木材产量统计归类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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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超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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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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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 我国现行的统计报表制度对全社会采伐的竹、木材产量的统计没有统一、规范的分类标准。在现行的农林牧渔业统计年报制度中规定,村及村以下采伐的竹、木材产量划归林业统计范畴;而在工业统计年报中,1997年以前将乡及乡以上采伐的竹、木材产量划归工业统计范畴,1998年以后无论是村及村以下采伐的竹、木材或是乡及乡以上采伐的竹、木材,只要采伐竹、木材的企业上规模,均划归工业统计范畴;在乡镇企业统计年报中则将乡、村竹木采伐企业采伐的竹、木材产量全部划归乡镇工业企业统计范畴。现行的统计报表制度对全社会采伐的竹、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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