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市场操纵行为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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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耿志民.机构投资者市场操纵行为理论[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7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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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耿志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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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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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机构投资者投资行为对资产定价的影响研究》(批准号:06BJL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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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机构投资者性质及由此决定的行为逻辑使其内生性地成为市场操纵行为主体,而证券市场微观结构是机构投资者赖以实施市场操纵行为的前提和基础,个人投资者认知心理、情绪和投资行为偏差则为机构投资者充分利用和放大其比较优势操纵市场,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提供了必要条件。由于证券市场在本质上是信息市场,天然具有噪声交易动机和市场势力的机构投资者为了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其信息、资金、人才与管理优势,降低交易成本,策略性地把噪声交易融入到市场操纵过程之中,把噪声交易变成其实施市场操纵行为的根本手段,噪声交易因此成为机构投资者市场操纵行为的本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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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机构投资者 市场操纵行为 噪声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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