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能成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象
引用本文:郑尚元.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能成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象[J].中国劳动,2005(3):26-27.
作者姓名:郑尚元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摘    要:斜?理为本体,象为应用。一种认为理与象没有分别;理在象中如盐在水中,象外别无理存。朱熹认为理象有别,不可“含胡”。在谈到文道之关系时,他认为“道为根本,文为枝叶。”推演到理象关系,当然便认为“理为本则象为用”了。他还将另一种观点统一到第一种观点中来:认为“无分别派”只不过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理象关系,以为“无别”,其实隐显有别;象为理之外显,理为象之内隐;这隐显之别不过是体用之别的另一种表现而已。这段议论看起来与美学思想无关,其实至关重要。意象史直鹩墒 ⒆灾吻⒅毕绞泻蜕枨氖屑独投U闲姓棵拧⑷耸滦姓棵拧⑽…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