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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法律化的可行性
引用本文:朱家明,杨江民.论道德法律化的可行性[J].广西社会科学,2006(11):100-103.
作者姓名:朱家明  杨江民
作者单位:涪陵师范学院经济与法学系,重庆,408000;重庆通信学院地管部,重庆,400035
摘    要:道德与法律是社会中的两种主要调节方式。在道德与法律的互动过程中,道德越来越法律化。道德中的正确理解利益、正义以及应坚持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的观点是道德法律化的价值基础。我国转型时期出现的道德缺失现象要求法律对道德加以补救,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道德规范的多元性以及强制性特点也需要法律对道德规范加以补充。

关 键 词:道德  法律  道德法律化
文章编号:1004-6917(2006)11-0100-04
修稿时间:200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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