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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形态的辩证法——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启示
引用本文:李德顺.合理形态的辩证法——邓小平理论的哲学启示[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6(2).
作者姓名:李德顺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
摘    要:马克思反对辩证法的“神秘形式”,提倡辩证法的“合理形态”,简单说就是实践的、批判的、革命的辩证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不是玩弄概念的“辩证平衡”,而是立足社会实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一切为了人民的辩证法。邓小平理论特有的“务实以求真”的风格,是对这一辩证法发展的重大贡献。

关 键 词:辩证法的“神秘形式”与“合理形态”  邓小平理论  “务实以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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