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法系检察理论之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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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维智,王永贵.两大法系检察理论之比较研究[J].天府新论,2012(2):7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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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维智 王永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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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金堂县人民检察院 四川金堂610400 2.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四川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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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课题《检察学的理论体系》阶段性成果(编号:[G]2007A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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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三世纪,"检察官"一词在法国出现。自检察官诞生之初,便有行政官、司法官、"双重官员"身份之争;检察权的性质也有行政权、司法权、双重属性的复合权力之争。随着检察制度的发展,两大法系的检察权学说与制度有相互借鉴、靠拢的趋势,均承认其双重属性,并在法定主义原则下界定检察权范围,设计对其监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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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官 检察权 权限范围 法定主义 监督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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