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清代官僚制度中体现的孝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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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楠 彭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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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贵州师范大学国际旅游文化学院 贵阳550001 2. 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贵阳5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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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清代孝文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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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清代,孝观念渗透进了官僚制度的各个方面。清廷规定《孝经》是官员选拔考试的重要内容,还特设孝廉方正科给予有突出孝行者以官衔。制定终养政策,准许官员辞官归家奉养年老亲人。规定官员遇有父母等长辈亡故时,可离任治丧守孝。此外,还制定貤封制度,强调官员可以将自身所受的封诰改授自己的长辈以显亲扬名。清廷在官僚制度建设中如此强调孝道,主要目的是希望官员能像事亲一样事君,移孝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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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官僚制度 孝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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