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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时效制度的启示——民法典应当是兼容多种法律渊源的开放体系
引用本文:李显冬.中国古代时效制度的启示——民法典应当是兼容多种法律渊源的开放体系[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5(3):52-56.
作者姓名:李显冬
作者单位: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摘    要:通过对中国古代时效的考察,我们发现正是在正律以外各种广义的法律的相互配合,才构成了一项项调整民事生活的具体的法律制度,即中国固有民法并不局限于律典,而是在一个包含多个法律规范系统的层面之中,实施着多种法律渊源综合调整的法律规则方法,形成自己开放性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了解这一点,对目前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关 键 词:民法  时效制度  民法典  法律渊源  体系
文章编号:1003-2134(2004)03-0052-05
修稿时间:2004年2月26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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