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时效制度的启示——民法典应当是兼容多种法律渊源的开放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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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显冬.中国古代时效制度的启示——民法典应当是兼容多种法律渊源的开放体系[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5(3):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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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显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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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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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通过对中国古代时效的考察,我们发现正是在正律以外各种广义的法律的相互配合,才构成了一项项调整民事生活的具体的法律制度,即中国固有民法并不局限于律典,而是在一个包含多个法律规范系统的层面之中,实施着多种法律渊源综合调整的法律规则方法,形成自己开放性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了解这一点,对目前我国民法典的编纂,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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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 时效制度 民法典 法律渊源 体系 |
文章编号: | 1003-2134(2004)03-0052-05 |
修稿时间: | 2004年2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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