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数据开放是制度变迁大背景的产物。根据新制度主义分析,制度观念倒逼政府数据开放,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非均衡促进政府数据开放,现实价值推动政府数据开放。政府数据开放是内外双向驱动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在驱动力包括强制驱动、模仿驱动和规范驱动,内在驱动即数据开放的现实价值。借助委托代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外在驱动与内在驱动的博弈进行分析发现,政府部门与立法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均存在着博弈困难,而提升数据开放程度需要相应优化策略。为此,应完善数据开放法律法规,为政府行为提供精准抓手;健全数据开放监督制度,减少政府的自利性行为;满足利益相关者诉求,以社会回应彰显数据开放价值;提升社会共治程度,促成社会与政府的合作性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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