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和解在西藏地区的适用——以西藏刑事习惯法“以赔代罚”理念为切入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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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亚妮.刑事和解在西藏地区的适用——以西藏刑事习惯法“以赔代罚”理念为切入点[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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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亚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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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 陕西咸阳712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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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只有植根于社会文化土壤并切实回应社会生活的需要,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西藏地处偏远且具有浓烈的乡土性与民族性,其在刑事习惯方面也具有相当的民族特色,其民族习惯法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恢复性司法的理念,某些刑罚替代措施体现了刑罚的轻缓化、社会化发展方向,其民族刑事习惯中的“以赔代罚”与刑事和解制度理念竞合.刑事和解的适用有利于推进民族地方刑事案件的解决,对于建设和谐西藏、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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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赔代罚 刑事习惯 刑事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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