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毛泽东与列宁刑事法律思想的比较分析
引用本文:郭晶梅.毛泽东与列宁刑事法律思想的比较分析[J].广西社会科学,2003(6):100-102.
作者姓名:郭晶梅
作者单位:常德市七中,湖南,常德,415000
摘    要:毛泽东对列宁刑法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创造性地提出社会主义刑法的“死缓”制度 ;二是坚持列宁“对罪犯实行强制劳动”的基本观点 ,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造第一 ,生产第二”的劳动改造罪犯的刑事政策和实践措施 ;三是在治党方面 ,坚持和完善了列宁“从重惩处党员干部犯罪”的刑事法律理论。

关 键 词:毛泽东  列宁  刑法思想  继承  发展
文章编号:1004-6917(2003)06-0100-03
修稿时间:2003年3月20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