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看到一则报道,共用一个办公楼的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因为“关系一直比较差”,物业公司想把居委会挤走,居然想出居委会干部上厕所要进行“时间”、“姓名”、“大便或小便”、“如厕时间”等项登记,还为此派出专人值守。当然,物业的理由是好计算所用的水费。但是,作为“公司”,总是要进行成本核算的吧,派出专人值守,一个月怎么也得要好几百元。居委会干部就算全部跑肚拉稀,恐怕也用不了这么多水费。做这样的亏本生意,按说也太弱智了,不可能!由此推理,一定是“物”翁之意不在“厕”。这在读者看来很搞笑的一个小闹剧,可能在当事的双方——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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