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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转型期自下而上式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基于深圳先端的个案分析
引用本文:杨正喜,杨敏.论转型期自下而上式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基于深圳先端的个案分析[J].广东社会科学,2013(4):180-188.
作者姓名:杨正喜  杨敏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劳资关系研究中心;广东省总工会经审会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国家社科基金“不同体制下企业劳资关系比较研究”(项目号10CSH016);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社会管理创新视域下劳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项目号12YJAZH168);“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视阈下非公有制企业劳资矛盾调处机制研究”(项目号11YJA710065)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近几年来华南地区多个企业因工人提出工资增长诉求,进而发生停工事件。虽然集体协商是国家解决工资增长问题的主要制度安排,但现实中协商多自上而下推动,流于形式,并不能完全解决工人工资增长诉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环境尤其是人口结构以及劳动者主体结构变化,工作场所产业关系变化,自下而上由劳资通过协商解决工资增长问题成为可能。深圳先端企业工会代表性增强,使其能真正代表工人提出工资增长诉求,在资方理解和尊重下,通过协商解决工资增长问题成为劳资共识和制度选择。工资集体协商不仅解决了工人工资增长诉求问题,避免可能的停工事件,而且推动企业劳资关系的和谐与生产效率提升。

关 键 词:工资集体协商  自下而上  工资增长机制  制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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