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在押人员权利待遇研究——以国际标准为参照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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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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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 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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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我国,看守所是由人民政府设置、公安机关管理的,承担刑事羁押职责,为公检法司履行刑事诉讼服务职能的执法部门.2009年云南晋宁看守所在押人“躲猫猫”等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出现引发了民众对看守所监管问题的关注,使看守所内的人权保障问题曝光在了全社会的“镁光灯”下.人道待遇是人道主义的体现,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所应受到的社会和他人对其最起码的尊重.被羁押人尽管因为种种原因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但其仍然是社会一分子,获得人道待遇、尊重其人格尊严是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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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看守所 在押人员 人道待遇 国际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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