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布达佩斯学派认为,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作为应对资本主义矛盾的现实的社会主义是一种自主的社会-经济形态,它既不是资本主义的退化变体,也不是社会主义的实现。赫勒、费赫尔和马尔库什在其合著的《对需要的专政》中作了详细的阐述。瓦伊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苏联制度(现实的社会主义)不仅不能代表社会主义的价值观,甚至不是对资本主义矛盾的解答,而是对俄罗斯历史的进退两难的一种回应,它仅仅表现为一种从权力阶层视角出发的合理性,而不是对社会整体来说的合理性。因此,我们应把苏联模式的现实的社会主义谨慎地视为对痛苦经历和现代性问题的一种理论的-实践的回应,将其视为意识形态,视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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